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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在书面语境,特别是网络语境中,"阅读"一词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悦读"一词所取代,想必自有它的道理。"悦读"和"阅读"一字之差,但就读者的心理感受而言,却千差万别。

"阅读"总掺杂着一种盲目、被动的感觉。而"悦读",就有了目的性、主动性、一贯性,甚至依赖性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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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2013-02-26     编辑:zhangzheng   点击:8849

作者简介:

余华,浙江海盐人,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其作品被翻译成多种外语。其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由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著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内容简介:

地主少爷福贵输光家产沦为贫民,又被抓壮丁参加解放军,母亲在期间病逝,之后女儿变成聋哑人,儿子被活生生抽血至死,妻子在愁苦中去世,外孙也因过食撑死。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苦难与幸福

文:朱栋贤  

 

这是一个关于苦难的故事。老去的福贵在老去的树下讲述的关于自己的故事。

阔少爷福贵先是输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爹,又是被抓壮丁参军,愁死了老娘,紧接着家人一个个先他而去,每个亲人的尸体都是他亲手放到坟里头,而最后留下来陪他的,是曾经被人预测活不过两三年的老牛。

而那头老牛的名字,也叫福贵。

这是一个关于苦难的故事,福贵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还能嘿嘿地笑,笑得没心没肺,吆喝着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催促着牛儿耕着地。

于是觉得这样的日子也很幸福,无忧无虑,无牵无挂。

是么?在被命运剥掉了所有可以牵挂的权利之后,剩下的恐怕只有无奈而虚空的苦笑而已。当痛苦已然无法满足苦难的施虐之意,苦难施以人无奈的幸福感。多么讽刺的幸福感,像是抛下了人生意义、精神追求这样沉重的包袱后苟且偷生的行尸走肉。

但是真的是这样么——想想吧,也许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

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在输光了家产后福贵的母亲这样安慰福贵。自欺欺人的宽慰,倒不见得母亲是个多么豁达开明,视金钱如粪土的女义士,更多的,我读出了母亲对今后的穷苦日子无奈地接受,如果这种无奈能有哪怕一点点的底线,那么也许就是对儿子不要再堕落下去的一丝期望了。

接下来的日子一家人还是那样过下去,福贵开始被生活逼着耕起了田,老老实实做起了农活给母亲带来的欣慰要比当初阔少的做派带给母亲的担忧来得多得多,被家破的苦难没了六神的主儿的母亲变得异常的单纯,直到福贵被抓壮丁参军之前,这个可怜的母亲还幻想着五亩田像只鸡仔似的总会在福贵的照料下长成肉鸡,然后一家人吃着这只鸡所产不多的肉过着生活,平平淡淡,挺好。这是一个母亲卑微而单纯的美丽愿望,也许许多人听了这个愿望都不禁唏嘘,说着平平淡淡才是真,日子顺顺利利的,一家人和和气气,穷些也无妨。

但是不要忘了这是在母亲咽下了生活赠与的一大口苦之后还勉强自己挤出一丝微笑。这是生活给予的残酷,在承受剧烈的苦痛之后仍然迫使你不得不微笑,而且很多时候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然而这也是生活给予的幸福,让你在剧痛之后还能够坚强地活下去。

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

福贵亲手埋了自己的所有家人,但是唯独没有亲眼看到母亲的离去。母亲临终前对富贵妻子家珍说的话是耐人寻味的。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福贵讲这一段的时候并没有描述母亲的貌状,他也只能从妻子家珍的口中得知,于是这一段留白便显得值得琢磨。也许这是生活给母亲的残酷一笔,让她陷入莫名的困惑,让她自己和自己辩论一个无法得知答案的问题:已经安定下来的儿子到底是不是去又去赌钱了?我不知道她死前有没有想通到底是不是应该相信儿子,相信自己,但是我所知道的是,从此之后福贵变了。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虽然这是在旧地主龙二被毙了之后福贵的感悟,但是谁又能否认这句话不是受到了母亲的“遗言”的影响呢?

好好活,对于福贵来讲是个怎么样的概念呢?不赌钱就是了么?不是的,福贵开始认识到自己不再是个阔少,而是一个男人,一个有家庭,要担起责任的男人。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

我知道家珍的话,我的女人是在求我们从今以后再不分开。看着她老了许多的脸,我心里一阵酸疼。家珍说得对,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这是全书中福贵少有的关乎福分的评论,并没有太多的华丽辞藻,很朴实的一句话让他完全褪去了昔日阔少的纨绔派头,让他站得腰板笔直,顶天立地,让他真正地成为了一个有家可顾,有责可负的男人。

然而也是生活让他改变,将家产输光,将父亲气死,将母亲愁死,生活狠狠地抽了他三个大耳光之后才把他拉到了一个男人所应达到的最低限度。对于他来说,是当一个阔少幸福,还是当一个平民幸福,也许如果他有选择的话他会是幸福的。但是残酷的生活没有给他这个余地。因此他不幸福。

是么?那么当对自己郑重地说出“要好好活”这个行为本身算不算是对个人人生意义的重新思考,而希望一家人天天在一起的美好愿望又算不算是对自身社会价值的重新定位呢?而这些,又何尝不算是一种幸福?

但是生活又和他开了一个有趣的玩笑:当他的亲人逐一离去的时候,他除了感到锥心的疼痛外,什么都做不了。

他所谓的“福分”又何在?

然而毕竟最后福贵活着,而且并不孤单,总有老牛和对亲人的怀念相伴左右。

圣经里说:“人活着就是为了忍受。”可见苦难对人生的重大意义。这倒不是说人在经历苦难后就会得到质的提升,但是苦难确实能够改变一个人。苦难的力量在于摧毁一个人的生活,然后在残骸上再建立一个新的。苦难让人谦卑,让人不敢奢望,让人审视自己,重新定位自己作为一个人存在的意义。

然而也正因此,苦难让幸福变得那么平凡。它让人变得那么容易满足,因为失去而懂得珍惜,而当人学会去珍惜一些东西的时候,才是幸福的时候吧。

生活给你一小口甜,便势必会给你一大口苦。这是《活着》这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事情。余华在书里反复地强调生活之残酷,苦难之寻常,但是这句话倒过来理解,便是生活给了你一大口苦之后,总会给你一小口甜的。而给你一大口苦的意义就是在于让那一小口甜显得那么难得,那么可贵,那么使人迷恋。

其实幸福并不一定要和心爱的人相伴于花前月下,也并不一定要坐拥天下,再看庭前花开花落,而是在于你开始珍惜身边这个陪你的人,开始珍惜你所拥有的东西。幸福感源自你懂得珍惜的那一刻。

这是唯有苦难才能教给人的,苦难把现实撕碎了摔在人的脸上告诉人们幸福无非是现实与预期的相近程度,而苦难的任务就是让这预期无限度地逼近现实,使人不得不接受并感到满足。某种程度上讲,是苦难产生了幸福,这话大有可以推敲之处。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余华在故事的最后讲述了人生3个时期对于幸福的向往,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全书以此句作结,一种古朴的理想景致,让我想起遥远的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的传说。倘若黑夜是土地召唤而来,那么光明是否显得难能可贵,那么活着,是否本身也就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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